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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枫没说错,当年的确是我不知廉耻,爬到他床上去的。

挺俗套,又有些难以启齿。

九年前,S大艺术学院门口,江枫停着他的宾利,车头上放了一瓶水。

我就去攥住了那瓶水。

喝我水。

和我睡。

为什么?

因为穷,因为虚荣,因为缺钱,因为活不下去。

没什么不好承认的。

我想要钱。

我这样的姿色,不该烂在淤泥里,不该穷困潦倒,不该活的像蝼蚁。

其实,如果我不喜欢江枫,那撑死也就一场无聊的交易,无关风月。

可惜,我爱他。

天崩地裂,一往情深。

我认识江枫时,年岁尚小。

那时我家还没没落,家族企业做的红火,江枫不过是我爸手下,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。

为拿点订单,他陪着笑,白酒一杯一杯往肚里灌。

作为大小姐的我就不高兴了,推门进去,抢过劝酒人的酒杯,“咣当”一声赶地上砸了:“以后有谁再敢灌他酒,都给我小心着。”

环视四周,偌大包厢没人敢吭声。

那时我明艳恣意,在座诸位没几个能看在眼里的。

还以为自己多有本事,殊不知,没我爸,我什么都不是。

后来我家道中落,后妈卷钱跑路,爸破产自杀,我一夜间从富家千金,沦为丧家之犬。

穷的时候,我偷过早点铺里的包子,翻过深夜里的垃圾桶,找到半袋发馊了的凉皮,激动的能淌下泪来。

其实我们人类,比想象中的更加脆弱。

当你曾经站在过一个高处,看见过不一样的风景,那么你到死都会惦记着那高高在上的滋味,不惜一切代价,爬也要爬上去。

就像我嚼着干馒头的时候,往往会惦记,惦记那些年的一个又一个舞会,我衣裙华美,觥筹交错中,我就是最美的公主。

我还记得我美丽的蕾丝手套,以及明绸如镜的湖蓝色晚礼服。

我承认我的贪婪和无耻,以及面目可憎。

可人哪,总是贪心。

做了不配被爱的事,还妄想讨要的更多,更多。

就跟这些年,那么些不知天高地厚闹到我跟前的小姑娘一样,顶着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,讥讽说我人老珠黄,要我让一让位。

然后就被江枫一嘴巴抽醒了。

纠缠最凶的那一个,如今在夜总会出台,我见她的时候,她极具肉感的黑丝大腿上下交叠:“江哥嘛!他没有心的。你也别太得意,我的今天,就是你的明天。”

这话,到底成了我的噩梦。

这些年,无数次我从梦中惊醒,侧头看江枫熟悉的一张脸,我手从他的头顶,摸到眉骨,摸到鼻梁,再到下巴……

触感那么真实,我却觉着有些陌生了。

经了那么些落魄时的世态炎凉,我若是飞鸟,怕早已惊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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